清水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
加强疫情防控工作
1.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,强化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,及时发现、报告和处置疫情,确保疫情不扩散、不蔓延。
2.加强对重点人群、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防控,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覆盖。
加强医疗服务能力
3.加强医疗机构的防控措施,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行,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。
4.加强对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救治,提高救治水平和治愈率,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。
加强宣传教育工作
5.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,提高广大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
6.加强对谣言和不实信息的辟谣和澄清,遏制疫情对社会的不良影响。
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
7.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正文完